第一次世界大战是手榴弹发展和实战应用的 “黄金时期”。由于堑壕战的特殊性(近距离攻防、密闭空间作战),手榴弹成为各国步兵必备的近战武器,催生出多种结构各异、性能不同的型号。以下按主要参战国分类介绍:
一、德国:系统化与标准化的代表
德国是一战中手榴弹战术运用最成熟的国家之一,早期依赖 “土豆捣碎器”,后期实现标准化生产。
M1915 型 “斯托克” 手榴弹(Stielhandgranate)
木柄设计便于握持和投掷,射程可达 30~40 米(远超同期其他手榴弹);
弹体爆炸后产生大量破片,杀伤半径约 10 米;
可集束使用(将多枚捆在一起),增强对工事的破坏威力。
昵称:土豆捣碎器(因其木柄外形得名)
结构:由圆柱形铸铁弹体(内装 TNT 炸药)和长木柄组成,木柄内有引信装置,通过拉动木柄底部的拉环触发延时引信(延时约 5 秒)。
特点:
地位:德国步兵标志性武器,总产量超 2500 万枚,影响后世手榴弹设计(如中国抗战时期的 “木柄手榴弹”)。
M1917 型卵形手榴弹(Eierhandgranate)
结构:卵形铸铁弹体,无木柄,采用摩擦引信(需用专用擦火帽点燃),延时约 4~5 秒。
特点:体积小、重量轻(约 300 克),适合在狭窄堑壕内投掷,主要装备突击队和机枪组。
二、英国:从应急设计到专业化
英国早期手榴弹多为临时设计,后期逐步规范化,尤其注重防御型和进攻型的区分。
“米尔斯” 手榴弹(Mills Bomb)
攻防两用:去掉引信保险可作为进攻型(靠冲击波杀伤),保留保险则为防御型(破片杀伤);
重量约 765 克,杀伤半径约 5 米,投掷距离 20~25 米;
型号:Mk.I(1915 年)至 Mk.V(1917 年,最成熟型号)
结构:卵形铸铁弹体,表面刻有纵横交错的沟槽(目的是控制破片形状和分布),采用触发式引信(拉动保险销后,握片释放即引爆,后期改为延时 3~4 秒)。
特点:
地位:英国及英联邦军队的标准装备,总产量超 7000 万枚,是二战前盟军手榴弹的设计模板。
早期应急型号:“头发刷柄” 手榴弹
战争初期物资匮乏时的临时产物,用金属罐填充炸药,加装简易引信和木柄(外形类似头发刷),威力不稳定,1916 年后被米尔斯手榴弹取代。
三、法国:防御优先,注重破片杀伤
法国手榴弹设计侧重防御作战,强调在堑壕内的瞬间杀伤效果。
F1 型手榴弹(Grenade F1)
重量轻(约 450 克),投掷距离 25 米左右;
破片密集,适合在堑壕、碉堡等密闭空间使用,杀伤半径约 8 米。
结构:卵形薄铁皮弹体,内装炸药和预制破片(铁丝或钢珠),采用延时引信(延时约 5 秒),需用专用发火装置点燃。
特点:
不足:引信可靠性较差,受潮后易失效。
“甜瓜” 手榴弹(Grenade à la Melon)
早期型号,因弹体表面有网格状凸起(类似甜瓜纹路)得名,结构简单但威力有限,1916 年后被 F1 型取代。
四、俄国:简易实用,依赖进口
沙俄工业基础薄弱,手榴弹多为仿制或简易设计,后期苏联接手后逐步改进。
M1914 型手榴弹
仿制德国早期型号,采用铸铁弹体 + 短木柄设计,引信为简单的摩擦式(需用火柴或砂纸点燃),延时不稳定(2~7 秒)。
特点:工艺粗糙,威力有限,但易于大量生产,主要装备东线步兵。
“雪球” 手榴弹(Kugelhandgranate)
应急设计,用铸铁球壳填充炸药,无引信,靠撞击触发(可靠性极低),多用于近距离投掷或爆破工事。
五、美国:参战晚但起点高
美国 1917 年参战后,初期使用英法制式手榴弹,后期推出自研型号。
Mk.II 手榴弹
仿制原型:英国米尔斯手榴弹
改进:弹体改用铸钢(而非铸铁),提高破片一致性;引信改为更可靠的 “M2 延时引信”(延时 4~5 秒)。
特点:重量约 590 克,杀伤半径 10 米,成为美军一战及二战初期的标准手榴弹。
“菠萝” 手榴弹(因其表面网格纹路得名)
早期试验型号,结构类似米尔斯手榴弹,但破片性能较差,未大规模列装。
六、其他国家:特色设计
奥匈帝国:M1916 型手榴弹
采用独特的 “钟形” 弹体,引信为拉发式,延时 3 秒,主要用于堑壕攻防,产量约 100 万枚。
意大利:Ovum 手榴弹
卵形设计,靠撞击引信触发(需投掷时撞击地面),但可靠性差,实战中常被士兵改装。
一战手榴弹的共性与局限
共性:以破片杀伤为主(针对人员),普遍采用延时引信(避免被敌方反掷),铸铁 / 钢材质弹体。
局限:
引信可靠性低(受潮、碰撞易失效);
部分型号重量过大(如德国木柄手榴弹约 1.1 公斤),影响投掷精度;
缺乏专业化分工(早期攻防两用,后期才区分进攻型 “冲击波杀伤” 和防御型 “破片杀伤”)。
这些手榴弹不仅在一战堑壕战中发挥了关键作用,其设计理念(如延时引信、破片控制、投掷方式)也为后世手榴弹发展奠定了基础,成为现代手榴弹的雏形。